女星陳庭妮父「欠稅418萬元」還惡意脫產 遭強制管收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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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由藝人陳庭妮父親陳奕樑所經營的「豪嘉食品有限公司」,自2006年起欠稅至今高達418萬元,不過行政執行彰化分署調查,發現陳奕樑有履行能力卻故意不繳納,甚至將公司千萬匯出至紐西蘭、澳洲等地,認陳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25日至住處拘提陳奕樑,並解送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

女星陳庭妮。(圖/攝自臉書「陳庭妮 Annie Chen Official」)

根據《周刊王》報導,約10年前,陳奕樑在台中經營公司「豪嘉食品」,專賣冷凍肉品,無奈爆發財務危機,最後不得不結束公司。不過債務問題至今仍無法全面解決,如今高齡76歲了,又因欠稅鋃鐺入獄,令人不勝唏噓。

彰化分署指出,陳男2006年起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合計418萬餘元,其在擔任負責人期間,將2006年盈餘117萬餘元全數分配予股東,隔年國稅局將稅單送達後,陳男卻提領公司存款93萬餘元,還將高達美金48萬餘元匯出至紐西蘭、澳洲等,用來支付購買牛肉的貨款,卻不繳納欠稅。

彰化行政執行官積極蒐證發現,陳男的豪嘉公司因停業半年以上,2010年12月底遭經濟部廢止公司登記,不過其2012年另起爐灶,以妹妹的名義開設冷凍食品有公司,又繼續經營冷凍食品批發業,顯見陳男有能力處理豪嘉公司的欠稅卻屢稱已高齡70餘歲無工作能力且生活經濟狀況不佳為由故意擺爛不繳。

彰化分署認陳男符合聲請管收要件,2021年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歷時近一年半提起抗告、再抗告程序,今年3月1日終獲台中高分院裁定准予,本月25日前往位於台中市和平區住處拘提陳男,當日下午解送至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

彰化分署表示,為確保國家公法債權的實現,彰顯展現公權力,對於積欠近15年稅捐債務的陳男故意脫產拒繳欠稅的惡行,彰化分署必將善用法律賦予的強制手段窮追不捨強力執行,持續對陳男祭出拘束人身自由最嚴厲的管收程序,不放棄任何可能追償的機會,以維護稅捐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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