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行人就是3600元! 北市大執法今起到6月路口嚴抓4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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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媚華/綜合報導

用路人照過來!3月31日起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直接罰3600元。台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3/25)起至6月啟動「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警方今天同步在松江路與南京東路、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等重要路口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車輛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共4行為。

為洗刷美媒CNN報導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北市府成立「行人安全友善計劃專案小組」,提升行人通行環境安全。今天大執法專案首日,市警局14個分局同步在松江路與南京東路、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羅斯福路與和平路口等行人多事故路口執法取締。

今天大執法專案首日,市警局14個分局同步在松江路與南京東路等路口執法取締。 (圖/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據台北市警局統計,去年行人死亡交通事故19件、19死,近5年最低,而今年1月至3月22日,已有10件行人死亡交通事故,相較去年同期增加5件。交大大隊長陳勇華指出,10人都是65歲以上高齡長者、70至91歲不等,自身有違規共9件,肇事原因包括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闖紅燈、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將針對長者經常會去活動的場所包括運動中心及菜市場,派員警到場宣導加強長者的法治觀念。

交大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通過,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可處500元罰鍰;車輛行駛人行道,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交通部已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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