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停讓!台中警車無視行人過馬路 開車員警依法遭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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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台中市警察局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案件,但民眾日前行經建國北路時,有警車未依規定禮讓,第三警分局調查後,依法開罰,駕車員警予以懲處。

台中警車未禮讓行人,遭YouTuber「王男」反叭並檢舉成功。(圖/截自王男の交通日常YT)

台中市去年底發生公車撞死走在行人穿越道母子交通意外,日前台南市也發生3歲女童在斑馬線上遭撞身亡,各界關注行人權益。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自5月1日起規劃執法專案勤務,希望終結行人地獄。

以交通安全為訴求的YouTuber「王男」日前行經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走在行人穿越道時,一輛警車呼嘯而過,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王男將這段影片放上「王男の交通日常」頻道,影片中,王男還以汽笛警告警車並向警方檢舉。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告訴中央社記者,經檢視畫面,確定為分局警備隊所屬車輛,員警在勤務中駕駛警用巡邏車途經案發地點,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確有疏失,依規定就違規行為開罰,並對駕車員警予以行政懲處。

依據警政署規定,倘若汽車前懸進入行穿線,未保持3公尺距離,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停讓行人加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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