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怎麼跟會計阿姨住一起!女兒們探父「當場撞見」 分居妻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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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竟然意外直擊父親偷吃!屏東一對已分居但未離婚的夫妻,女兒跟媽媽住,假日時才會去父親家探望,但沒想到女兒們卻撞見父親跟女會計同居,讓正宮大怒提告,求償60萬,最後法官判這位父親跟女會計得連帶賠償50萬。

女兒們回家看爸爸,卻意外直擊「會計阿姨也住一起」的一幕。(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hutterstock)

據判決書資料,正宮名叫美美(化名),她控訴整起出軌事件是發生在2021年6月間,之前跟老公阿華(化名)分居以後,女兒們跟著她搬回高雄娘家住,假日才會去住老公的家,抓包的人就是她的女兒們,當時老公被目擊跟會計小蘋(化名)同居,回來告訴她,她隨即提告,小蘋在知道被告後則是立刻搬走,她對老公的偷吃行為覺得「大受打擊」,要小蘋跟老公連帶賠償她60萬。

小蘋被一狀告上屏東地方法院,出庭時陳述她是在2019年搬去跟阿華住,她也知道阿華的女兒們假日會來阿華這裡住,但阿華跟她說「我已經離婚」,她收到起訴狀繕本後發覺不對勁就搬走了,不是故意要侵害美美的配偶權。

阿華則是對法官說,他與美美已經分居長達10年,彼此感情冷淡、形同陌路,目前正在打離婚訴訟,在2020年9月,美美就知道他跟小蘋同居,應該已經超過請求權的時效,他願意提供他在1筆土地作為給美美的補償,希望法官能合併審酌。

不過法官不採信小蘋的辯詞,原因是從錄音譯文證據可知,孩子們前往父親家居住時,小蘋也都在場,顯見阿華並未刻意隱瞞有孩子的事情,雖然孩子們鮮少與她互動,但依照一般常理,父女3人在談話或相處過程中,不可能刻意隱瞞阿華和美美的真實婚姻現況,而且小蘋是有婚姻經驗的成年人,與阿華交往超過3年,並非一時性的接觸,縱使男方謊稱已經離婚,她也不可能沒有進一步跟阿華求證。

對阿華的辯詞,法官則是說,阿華雖然與美美分居長達10年,但他並非第一次外遇,這部分也有法院判決記載,美美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並不會因為「夫妻感情淡薄」而變得比較輕微,最後考量到美美、阿華跟小蘋3人分別為老師、公司負責人和會計,衡量3人各自的社會地位、經濟收入、侵害程度等因素,最終判決阿華和小蘋應連帶賠償美美5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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