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搜索」Dcard公司被指侵犯隱私 刑事局說話了

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最新消息,Dcard總公司在今年11月3日下午被刑事局派員持搜索票上門,當時行動持續近4小時,據悉當時Dcard公司人員用大法官釋憲、保障民眾言論自由等理由拒絕,刑事局今(18日)也做出說明。

Dcard總公司在11月3日當天被搜索畫面。(圖/民眾提供)

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表示:「本案係警方受理民眾網路妨礙名譽案件後,依據刑事訴訟法229、230條規定發函向Dcard(狄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閱相關資料,後經Dcard公司回函表示「僅於接獲法院來函或法院核發之令狀,如:調取票、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等後,於合理範圍內協助辦理調取作業」,故警方依Dcard來函所指的調閱規範,後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後,持搜索票前往該公司只調閱個案相關資料,並無執行現場搜索,特此澄清。

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說明刑事局此次行動的內容。(圖/刑事局提供)

林建隆指出,對於犯罪嫌疑人用網路匿名性犯罪,已非單純之言論自由,為保護被害人權益,警方依法調閱資料並積極偵辦。刑事局會與網路平臺業者溝通,並充分尊重言論自由,亦請業者配合與協助警方依法調閱資料,以共同打擊犯罪,維護網路秩序與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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