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要適當!陸持續加強監管脫口秀內容 官媒:不能變脫韁野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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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大陸脫口秀演出兩年前已被重點監管,近日仍有相關演出遭罰。官方的人民網發表評論,稱脫口秀不能變成脫韁野馬、違反公序良俗,「玩梗要適度」。

近年大陸當局嚴格審查脫口秀,並且將有關審查正從線上延伸到線下。(示意圖/Pixabay)

中新經緯11月22日報導,遼寧麥西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今年6月24日舉辦的一場脫口秀演出,其中一名表演者李波的表演含有調侃上海疫情、辱罵上海人、調侃未成年人的內容。

大連市文化和旅遊局對其罰款5萬元人民幣(約21.5萬元新台幣),並沒收違法所得2549.3元人民幣(約1萬1028元新台幣)。這場演出銷票48張,銷售金額3922元人民幣(約1萬6966元新台幣),扣除場地費和平台抽成後的收入是2549.3元人民幣(約1萬1028元新台幣)。

人民網25日發表評論,以遼寧麥西恩文化傳媒被罰為例,稱罰單雖小,警示威懾潛在效仿者的意義重大,「釋放出監管層給脫口秀類節目劃定『邊界線』,維護社會秩序和市場秩序的鮮明訊號」。

文章說,這不是脫口秀節目第一次逾越監管紅線。2021年3月的專項執法檢查中,北京查處首例脫口秀存在禁止內容案,罰款5萬。今年5月,陜西一名脫口秀團體的演員與觀眾互動時詢問一學生「你現在是被拐賣到哪裡?」等不妥內容,後被罰7萬並公開道歉。

這篇文章指出,脫口秀是舶來品,主打詼諧諷刺的內容和娛樂輕鬆的演出氛圍,在短影片和網路綜藝的加持下,短短幾年便從小眾文化走進大眾視野,深受年輕人喜愛;但「玩梗要適度,調侃要有度,惡搞要分場合、分對象,不能拿沒素質當幽默,更不能毫無底線肆意妄為」。

文章說,大陸「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演出不得「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2020年9月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的通知」,其中特別指出要重點加強脫口秀等語言類節目的內容審核和現場監管。

文章稱,脫口秀演出舉辦單位要壓實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演出內容管控」,提高演員表演水準和現場約束,嚴格在法規範圍內展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

大陸近年加強對娛樂圈的管控。2020年發布的「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的通知」中,列入重點審核的表演類型與監管方式,對小劇場演出的脫口秀、相聲以及話劇等語言類節目,做內容審核和現場監管;對電音類、說唱類節目,演出現場的螢幕內容以及互動環節檢查;對沉浸式演出活動,加強演出全程審核,防止出現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及渲染血腥暴力內容;針對在Live House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要依法辦理報批手續,確保納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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