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被綠議員控違反《政治獻金法》! 羅智強回擊:陳其邁花9萬「做這事」要不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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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國民黨前市議員羅智強昨遭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鄭孟洳爆料,去年桃園拜票期間卻在高雄有消費紀錄,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對此,羅智強今到監察院自請調查,強調所有政治獻金都有向監察院申報,由監察院公布,若監察院認為不合,早就剔除,依民進黨標準,那高雄市長陳其邁在外縣市花掉9萬2000元餐費是否也要一視同仁。

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左)和國民黨智庫召集人簡榮宗(右)。(圖/中天新聞)

針對鄭孟洳的指控,羅智強今天(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看到民進黨一筆一筆查核自己在參選桃園市長時候,自己的競選支出,挑出一個780元的餐費,再挑出一個6000元的住宿費,自己很感謝民進黨把他當作總統候選人的規格來檢驗,但他要提醒,不要只看到他的花費,而忽略掉陳其邁在外縣市花掉的9萬2000元餐費,還有其他民進黨公職的支出。

羅智強強調,既然民進黨這樣關心自己的政治獻金支出,那他今天就來請監察院自請調查,他想民進黨的朋友可能假裝不知道《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所有政治獻金支出都要向監察院申報,由監察院公布,如果監察院認為不合用途,就可以剔除,但既然他申報後,監察院沒有剔除,那就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的問題,而且所有支出也是有會計師查核簽證,才向監察院申報。

羅智強直言,自己也請教過律師,律師也說合法,但民進黨認為不合法,那自己就請監察院長陳菊來幫他看合不合法,以陳菊在民進黨的份量,這樣民進黨就能安心了吧。

和羅智強一起參與記者會的國民黨智庫召集人、律師簡榮宗也指出,以民進黨的標來看根本是雙標,我駐美代表蕭美琴2020年1月10日競選花蓮立委,舉辦造勢大會,但就在同一天,據監察院政治獻金網路平台所顯示,蕭美琴在台北萬華花了餐飲支出15萬2000元,所以依同樣標準,蕭美琴是有分身嗎,在花蓮辦活動,卻又在台北萬華請吃飯,那這樣他們就請監察院一併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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