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渡緬甸想入詐騙集團「發大財」 竟因「不會打字」遭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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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不少受害者都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誘騙從事詐騙的,不過大陸貴州有男子近期偷渡緬甸,想加入詐騙集團「賺快錢」。不過卻因文化水準低「不會打字」遭到詐騙公司拒收,不僅沒有發大財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得不償失。

3名貴州男子違反《偷越國境罪》偷渡緬甸遭到判刑。(圖/翻攝微博@中新社)

《中新社》報導,3名貴州男子數次企圖偷渡進緬甸,想加入當地電信詐騙集團。其中吳男2019年至2020年間,曾4度偷渡緬甸,但在雲南邊境被詐騙公司以其文化低不會打字,不適合從事詐騙行業拒收。黃男在第3次去緬甸時,被警方查獲勸回。楊男2度偷渡緬甸,2020年12月自首回國。

不過,3人並沒有因此放棄他們的「緬甸夢」,2023年2月,吳男、黃南與楊男約好一同偷渡前往緬甸公司上班,途中被雲南警方逮個正著。返國後,3人遭指控《偷越國境罪》,14日判決結果出爐,吳男被判6個月徒刑,處罰金7000元人民幣(約3.08萬元新台幣);黃男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6800元人民幣(約3萬元新台幣);楊男被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6800元人民幣(約3萬元新台幣)。

據大陸刑法第322條《偷越國(邊)境罪》,情節嚴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而偷越國境的,處一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起事件在微博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留言,「沒文化連詐騙集團都不要」、「事實證明,不讀書,連工具人都不配」、「某種意義上撿了一條命」。還有網友開玩笑表示,「銀手鐲(手銬)、新宿舍、新衣服,也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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