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愛色喊「腳打開」!他竟命令嫩妹「狂拍43件羞照」邊看邊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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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廖姓男子,去年6月透過IG認識一名嫩妹後,便開始和對方大玩網路性愛,除了傳送「腳打開」、「揉給我看」等鹹濕對話外,甚至還引誘她自拍多達43件不雅影像。廖男挨告後,即便他坦承犯行且願意拿出30萬元和解,但嫩妹父母仍堅持告到底,最後遭桃園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判處3年2月刑,全案可上訴。

桃園一名廖姓男子,去年6月透過IG認識一名嫩妹後,便開始和對方大玩網路性愛,除了傳送「腳打開」、「揉給我看」等鹹濕對話外,甚至還引誘她自拍多達43件不雅影像。(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廖姓男子,去年6月透過IG認識一名嫩妹後,便開始和對方大玩網路性愛,除了傳送「腳打開」、「揉給我看」等鹹濕對話外,甚至還引誘她自拍多達43件不雅影像。(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廖男去年6月7日透過IG認識該名13歲少女後,在明知對方未成年情況下仍堅持要玩網路性愛,且即便2人非男女朋友關係,聊天內容卻十分露骨。

廖男先是詢問少女:「你國幾啊?」結果對方在回答國中2年級後,他竟開始傳送一連串鹹濕對話:「奶大嗎」、「我檢查看看」、「摸濕掉的地方也要」、「腳打開」、「揉縫縫我看褲子會怎麼樣」、「手指沒有在上面玩一玩」等語,甚至還稱呼對方為「小母狗」,並命令其脫光擺出猥褻姿勢自拍。

才短短19天,廖男竟引誘少女拍攝43件不雅照片及影音,甚至還要求喊:「要有聲音歐,水水聲音很棒」,接著看著對方傳來的這些情色畫面,開始自慰直到射精。事後,即便廖男坦承犯行並提出30萬元求對方原諒,但少女家長仍不願意和解,且請求法院減刑也未獲同意。

經法院調查發現,廖男為國立大學研究所畢業,先前並無任何前科紀錄,但他在明知少女未成年、雙方僅是初識網友等情況下,仍將對方視為滿足性慾之工具,引誘其自拍猥褻影像數量多達43件,嚴重侵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犯罪情節嚴重,故最終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3年2月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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