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新北國三生替「乾妹」出頭,砍死隔壁班同學,被裁定責付家人的乾妹居然「隔空」串證,警方掌握串證截圖,向少年法庭聲請搜索票抓人遭二度駁回,院方挨轟擺爛,否認無作為。
涉教唆殺人的少女「乾妹」的手機被查扣,交由家長帶回管教,她竟多次在社群媒體嗆聲網友,還直言「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原來她回到家後又取得另支手機,甚至用新手機聯繫上命案目擊同學,透過通訊軟體下指導棋,要求友人將來面對調查要如何應答。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之3條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有下列:一、逃匿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匿之虞。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證之虞。三、所觸犯之刑罰法律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通知,逕行報請該管少年法院法官核發同行書,強制少年到場」。
警方收到祕密證人提供的截圖後,為防勾串及相關證據遭毀,立即依法向新北院少年法庭請求核發同行書,要求乾妹到案說明,不過,少年法庭立即駁回。警方二度依同法第18之7條規定,向少年法庭請求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核發搜索票以保全證據,不過新北院少年法庭通通不准駁回。
新北院少年法庭至今除了將行凶少年收容外,還發新聞稿要大家還給法官純淨辦案空間,不准肉搜加害人照片與散布相關背景,惹得網紅小商人發文揚言租廣告車公開凶嫌個資,外界也砲轟新北院少年法庭擺爛無作為。
對此,新北院表示,少年法庭於受理案件後均積極審慎進行,並非毫無作為,又依相關規定,少年法庭亦會一併維護及照料被害人家屬。惟依法少年事件調查不公開,新北院礙難就調查事項及進度為說明,另外少年法庭就具體個案所為決定,依審判獨立精神不予評論。
《鏡週刊》掌握新北院內部不少人對於院方的新聞稿內容持不同意見,有人還想辭官不幹,此外,幕後還有一名監委頻出意見,究竟新北院態度有無受到影響,引起議論。
各界擔心法律過度保護,恐讓犯罪集團將魔爪手伸向涉世未深的少年,不少網友號召選後上街遊行促修《少年事件處理法》,國三生割頸案受害家屬3日也發公開信,懇請政府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年齡及相關配套措施,認為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