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雪上摩托車。(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詹姓夫妻2013年參加冰島旅遊團,沒想到丈夫在騎乘雪上摩托車時暴衝摔車身亡、妻子受傷。死者家屬控告旅行社負責人及領隊業務過失致死並求償,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決旅行社須賠償635萬餘元確定。
2013年7月24日至8月7日,詹姓夫妻參加「昂齊2013北歐五國深度之旅15日」旅行團,29日這天於冰島朗格冰川進行雪上摩托車活動,由沒有駕照的詹男駕駛雪上摩托車搭載妻子,出發不久後,車子便暴衝並翻轉,過程中,詹妻被拋出車外、左腳掌骨折,詹男則連同雪上摩托車摔落在地,胸部因遭到嚴重撞擊,導致心臟破裂死亡。
死者家屬認為旅行社配合的冰島公司未提供符合安全使用狀態的雪上摩托車,導致家人死亡及受傷,明顯有疏失,索賠求償共977萬多元。一、二審均判家屬敗訴、旅行社免賠償,不過遭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旅行社配合的冰島公司未提供符合安全使用狀態的雪上摩托車,契約履行顯有重大過失,與詹男是否有雪摩托車駕駛執照無關,逆轉改判旅行社要賠償詹家人共635萬多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