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死刑執行與否成大選議題,針對部分媒體報導法務部不願執行死刑,法務部今天表示,目前37名死刑犯均有聲請司法救濟,待救濟程序完結,依法執行,並非不願執行死刑。
法務部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台灣現行法仍有死刑規定,國家未廢除死刑制度前,法務部對於死刑執行,本於依法行政,尊重死刑犯聲請救濟的權利,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
法務部指出,目前37名死刑犯(原38名,其中1人已因心因性休克死亡)相關司法救濟程序情形,自民國111年12月間,法務部6度函詢司法院關於死刑犯憲法訴訟進度及相關聲請事由,持續掌握每名死刑犯的救濟進度。
法務部表示,目前37名死刑犯均有聲請憲法訴訟,其中1名死刑犯併聲請非常上訴,訴訟程序均未終結,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尚無從陳送部長令准執行。
法務部強調,就死刑的執行,法務部一向秉持依法審慎的態度,依照相關規定嚴謹審核,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陳送部長依法執行,如果無視法制,貿然執行,才是違法執行。
法務部表示,若要立即執行死刑,只有刪除救濟程序,然而這是否符合法治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值得深思,部分媒體稱法務部不願執行死刑,容有誤會。(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