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桶屍命案3/16天殺2人裝2桶!冷血至極最後竟因法官一句「70歲了」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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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殘忍殺害賴光雄並裝桶棄屍的楊鴻儒,棄屍現場又發現一桶,而「第2位死者」陳彰克其實是先被殺死的,楊鴻儒或因恩怨或因謀財而害命,但最後卻因已年過70逃過死刑。

警方查出,陳彰克是因為他曾跟楊鴻儒炫耀,他有個有錢、有好幾棟房子的女友,想得到陳的女友的人跟錢的楊鴻儒,找到機會趁虛而入,有天得知陳彰克跟女友吵架,於是主動說「帶你出去散心」,最後下藥迷昏再裝桶棄屍,16天後楊再把與他有恩怨的賴光雄,用同樣手法迷昏,最後一樣裝桶載到台8線119公里處棄屍,2桶相隔不過160公尺,人命對楊鴻儒來說宛如線上遊戲殺敵,毫不猶豫。

先被楊鴻儒殺死的陳彰克。(圖/翻攝畫面)

警方也透露楊的性格,除了「肛門型人格」,也與他早年飼養老虎、熊,並宰殺販賣虎鞭、熊掌的生活方式有關,因為長年跟猛獸相處,性格也變得殘忍跟冷血,警方再細察他的犯罪紀錄也嚇到,因為他從民國57年就開始進出牢房多次,人生快3分之2的光陰都在關,對犯罪行為似乎也變得麻木。

兇嫌楊鴻儒躲藏的台南山區工寮所在地。(圖/翻攝畫面)

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時,一審楊鴻儒就被認定「歷審皆認楊男犯最重大罪行,醫院鑑定顯示具反社會型人格,無法遵從社會規範,有侵略及攻擊性,道德感薄弱,入獄矯正反而變本加厲,再社會化、矯正可能性偏低,有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判2個死刑,到二審、三審、更一審通通維持原判,但最高法院又出現讓人扼腕的結果,原因是因為楊鴻儒的年紀。

法官認為楊鴻儒已經71歲,判無期徒刑的話,就算能假釋出獄也快90歲,是否還有再犯的可能性,還需要好好評估,最後以二審「未詳查陳男是生前、還是死後被塞入鐵桶」、「更一審未釐清高齡再犯的可能性」等理由,將原先的死刑判決在今年(112年)8月24日被撤銷,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來審理。

兇嫌楊鴻儒把人迷昏再裝桶活活悶死的手法,令人髮指。(圖/翻攝畫面)

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一個案子審理超過8年,就必須減刑,離今年底只剩不到1個月,幾乎不可能定讞,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等於制度上「告知」不能判死,楊鴻儒犯下的冷血罪行竟然不用償命,九泉之下的兩位死者不知做何感想。

楊鴻儒被警方從鴿櫥逮出的畫面。(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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