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檢座臉色!蘇大媽剛出獄恐又芭比Q 妨害公務遭判6月恐將回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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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才服刑出獄的蘇大媽去年涉及的4起侮辱公務人員案,恐怕又會讓她回籠被關6個月。 (圖/資料照,中天新聞)

台南鄉里間的頭痛人物「蘇大媽」蘇寶蘭,這回恐怕又要面臨牢獄之災,今年7月才刑滿出獄的她,去年涉及的4起侮辱公務人員案,一審去年判她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台南高分院今(13日)駁回她的上訴,維持原判,能否繳罰金換得免入獄,可能還得看檢察官的臉色。

蘇大媽自2018年起造成的爭議不斷,2018年違反《醫療法》,南檢原准予她易科罰金15萬1千元,可分3期繳納,但她繳了第1期5萬元,又持續濫訴及擾亂公署,檢察官認為她不知悔改,結果撤銷易科罰金,判處5個徒刑,今年7月執行完畢,她重獲自由之身。

但蘇大媽去年涉及的4件侮辱公務人員案還沒完,內容包括在違停糾紛中,她對有原住民身分的警員稱對方「臭臭的」、在派出所看到某位女警吃早餐,笑對方「大摳(台語,意思太胖)」,女警提醒她可能涉犯侮辱,竟回嘴:「妳就真的胖啊!」另外2案則是她看到市府人員午休時吃午餐,她嘲笑對方「搖擺」,還要他們滾回辦公室吃,還說上班時間聊天,中午準時吃飯,到了下班時間就不要留下來報加班費,接著 市府人員報案,警方到場處理,蘇寶蘭不願離開,還酸警員「來了1個多小時沒辦事」,暗指警員拿薪水不辦事。

4案一審去年12月判她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過今(13日)台南高分院駁回蘇大媽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且表示,能否易科罰金,還得視檢察官的最後裁決,蘇大媽看來很有可能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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