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被迫回工作訊息!她遭開除氣炸提告 公司判賠「13萬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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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翎妍/綜合報導

休假遭逼回訊息!大陸北京一名李姓女子任職於一家科技公司,但在任職期間裡,李女被迫在下班時間、休假日時,必須回覆公司訊息。未料,李女後來被公司以「連續曠職3天」為由開除,讓她氣炸提告,要求公司支付假日回訊息的加班費。當地法院經審後,判李女原任職公司需賠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3萬元)。

大陸北京一名李姓女子休假遭公司逼回訊息。(示意圖/取自Pixabay)

綜合陸媒報導,李女在北京某科技公司擔任產品運營,勞資雙方約定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及每年10天的帶薪休假。但在任職期間,李女被要求立即回覆公司訊息,且是在她的下班時間、休息日及法定假日。沒想到,2020年公司以「連續曠職3天」為由開除李女,讓李女爆氣提告,要求公司賠償500小時的薪水,以支付她假日回覆訊息的加班費。

2020年公司以「連續曠職3天」為由開除李女。(示意圖/取自Pixabay)

對此,科技公司辯駁,認為李女身為運營部門的負責人,所以工作單位若在下班時需要聯繫,不算加班,且假日時只需回覆一下客戶訊息,因此也不算加班。而李女一審被判敗訴後,二審法官審理時,從聊天內容發現,李女在下班、休假時,被公司安排透過社群媒體工作,以超過簡單溝通範圍。

此外,公司還特意安排《假期社群官方帳號值班表》,內容是有週期性、固定性的值班表,非一般臨時、偶發性的溝通,認定其為加班。經審後,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定,社群媒體加班的時長難以客觀量化,用人單位也無法客觀掌握,用全部時長作為加班有失公平性,經考量李女的工作內容、時長、加班頻率以及薪資後,判處公司應賠李女3萬元(約新台幣1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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