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共諜助韓國瑜」向心再判無罪!高院:有逃亡可能繼續限制出境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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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旅居台灣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2019年捲共諜風波遭偵辦涉嫌《國安法》,不起訴確定洗刷汙名,遭起訴洗錢罪部分,高等法院今(6)日再判無罪。

向心、龔青夫婦。(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滯台1390天的向心夫婦是否解除限制出境?高等法院今日發新聞稿說明:「一、被告經諭知無罪之判決,視為撤銷限制出境、出海。但上訴期間或上訴中,如有必要,得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4定有明文。二、被告向心、龔青前經本院裁定自民國112年1月2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彼等於今日上午10點經宣判無罪,依上開規定,限制出境、出海裁定視為撤銷。」

高院強調:「三、合議庭於宣判後,評議結果認本件檢察官得上訴,被告等非我國國民,家人均在香港及中國,在我國境外具有相當經濟實力,檢察官若於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案情發展若對其等不利,非無因此萌生逃亡、脫免刑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之必要,依上開《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4但書規定,應自112年9月6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

全案源於2020年總統大選前夕,自稱中國大陸情報人員王立強在澳洲媒體爆料,從大陸移居台灣的向心、龔青夫婦其實是共諜,介入台灣總統大選,幫助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台北地檢署2019年11月發起偵辦。

2021年4月北檢查無向心、龔青共諜犯行,處分《國安法》部分不起訴,僅起訴洗錢罪,指控向心夫婦在台北市信義區購置「冠德遠見」豪宅的錢是在大陸的不法所得。

向心、龔青涉《國安法》不起訴部分,北檢依職權提起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今年5月二度不起訴,北檢又提起第二次再議,高檢署經過3個月自為偵查,上月認定共諜罪嫌不足,駁回再議,向心、龔青經過4年多洗刷汙名確定。

洗錢案一審2022年3月也獲法官認定,向心從香港匯至台灣買屋的資金是合法金流,無涉洗白不法所得,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

向心在高等法院出庭時表示,自2019年11月遭限制出境至今,逾4年無法返回大陸,在大陸的88歲老父生重病全身癱瘓,因為看不到兒子嚎啕大哭,向心稱自己活了60多歲,第一次得知父親落淚。

向心強調,檢方辦不成共諜案又生出洗錢案,指控根本沒證據,讓他經歷這一趟不可思議的「奇幻司法之旅」。龔青也表示,自己當了30多年的家庭主婦,卻失去回家的權利,世界上竟然有這麼荒唐的事情,希望這場司法鬧劇早日結束,還他們回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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