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儀大型翻車現場!臉書護航《數位中介法》遭重砲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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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以下簡稱《數位中介法》)草案,引爆各界大反彈,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今則反駁《數位中介法》國民黨、民眾黨都曾提出。對此,民眾黨黨團和立委邱臣遠、及作家苦苓都發文譴責林靜儀的說法,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甚至痛批, 居然還有立委拿此論述來帶風向,「程度之差實在令人傻眼」。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圖/攝自中天新聞)

對於《數位中介法》草案引發爭議,林靜儀今(2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目前看到的資料是⋯2020年9月國民黨委員提案專法管制網路社群;2021年9月民眾黨黨團提案應有要求網路平台下架移除之法源;2022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認為網路詐騙那麼多NCC毫無作為」。

對此,民眾黨團也隨即發出新聞稿痛批,民進黨政媒側翼掐頭去尾,將民眾黨團針對數位性暴力提出的《性私密活動公開自由侵害事件處理法》草案名稱隱去,指鹿為馬稱是數位中介法,完全與事實不符,兩案甚至連定義的範圍、處理手段都大相徑庭。

民眾黨團痛批,對於種種顛倒是非、指鹿為馬的言論,本黨團呼籲政府即刻撤回《數位中介法》,請民進黨約束側翼網軍停止散布假消息,別為了躲避民怨與卸責,惡意抹黑在野黨,成為葬送言論自由的罪魁禍首。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則在臉書痛批,他提出上述專法及刑法315條之1修正草案,都是符合明確授權原則,只針對違犯性私密影像不當公開或數位性暴力犯罪,與數位中介服務法包山包海不符合明確授權原則的言論通殺惡法,究竟有何關係?兩件事豈能「竹篙逗菜刀」?

另外,苦苓也在臉書直言,「竟然還有人護航說:這個法案最早是國民黨提出的——那他也只不過是一隻豬在鬼叫,但如果最後是一大群豬被放出來咬人,你覺得哪一個黨才有這個能力做到呢」;黃揚明更在臉書怒批,綠營側翼、立委的「識字程度」都很糟糕。他表示,「綠營以『性私密活動公開自由侵害事件處理法草案』、『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這些來跟《數位中介法》相提並論,簡直胡扯」!居然還有立委拿此論述來帶風向,「程度之差實在令人傻眼」。

對於言論引發爭議,林靜儀在臉書強調,關於網路平台責任相關法條細節,目前公聽會已取消,距離是否修法及各種修法型態和內容,她想應該還有很長的路。林稱,「我沒有幫NCC講話的必要,要不要修法,也不在本辦公室手邊議題清單之中」,並表示NCC辦公聽會宣傳成民進黨強推法案才是最大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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