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分局一名女警日前在大同區文具店及超市行竊,遭店家發現報案送辦,所屬中山分局今發布新聞稿指出,該名女警並非第一次犯案,實不知悔改加重議處停職處分。
中山分局表示,勤務中心余姓女警於4月30日晚間8時勤務結束後,在台北市大同區文具店及超市竊取店內筆芯等文具及玉米等食品等,總價值約300多元,店家於5月2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經循線追查發現為余姓女警所為。
余姓女警到案後辯稱她當時精神不佳,不知道自己拿店家的物品,但監視器拍下她偷竊過程,最後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指出,余員身為執法人員,前亦曾犯此類案件,原已列重點輔導對象,未料她再度犯案知法犯法、不知悔改,依規定加重議處,並報請停職處分。
中山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之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