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員警全炸鍋!毒販偵訊自白坦承犯行 法院竟以「這理由」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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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

高雄1名李姓男子2年前涉嫌販毒被捕,在警局詢問和檢察官偵訊時都自白坦承犯行,最後被依毒品罪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後卻因一理由被判無罪,基層員警全炸鍋!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做出一個「無罪」判決,引來基層員警炸鍋開罵。(圖/翻攝Google Map)

李男在法院審理時,主張警方詢問時違法上銬,自白受到不正方法取得,所以無證據能力,高雄地院因此認定自白筆錄無證據能力,加上證人證詞前後矛盾有瑕疵,所以判決李男販毒無罪,對此高雄地檢署已依法提出上訴。

消息一出,有網友將判決書PO上臉書社團「靠北POLICE」,原PO開嗆:「真的是太屌了華國高雄地院法官,以後大家抓到嫌犯問筆錄不能上銬喔,筆錄最後問警方有無嚴刑逼供外,還要問警方有無給你上銬?真的笑死人了,看完整個判決書對法官跟神一樣的心證及無敵人權觀念感到佩服。真正要做的事不做,整天搞這些無意義的東西,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貼文一出,立即引來眾多基層員警同樣炸鍋開罵,「不上銬,人出事跑了,再辦你警察縱放人犯」、「我就不懂那為什麼法院開庭要有法警,有時候遇到重刑犯還要有兩個以上戒護,照這法官的解釋不也是不正訊問嗎?」、「照這邏輯以後庭訊也要卸掉所有戒具,法警也要退下免得犯嫌心裡有壓力」、「好扯,以後是不是要出新的東西叫上銬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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