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存託憑證未明文入法 朝野立委本會期盡速排程修證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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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台灣因台灣存託憑證未明文入法造成不少爭議案件,投資人因炒作TDR遭法院以違反《證交法》判刑,許多法學教授都認為未將TDR明文入法,以致有違法律明確性、授權明確性及罪刑法定原則等違憲疑慮。朝野立委也將在這個會期針對《證交法》盡速進行修法,讓具爭議的TDR正名避免爭議案件不斷。

台灣存託憑證未明文入證交法造成許多冤爭議案件。(圖/資料畫面)

許多台灣存託憑證投資人因此遭法院以違反《證交法》判刑,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因涉嫌炒作TDR一審遭台北地院重判18年,全案上訴目前仍在二審。去年12月高院曾傳喚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志誠及輔大法學院長郭土木教授以鑑定人身分到庭,兩人口徑一致指出「TDR就是屬於我國有價證券」。

台灣存託憑證已引起諸多爭議判決,中華人權協會、前金管會主委陳沖、前金管會專委林國全、前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郭土木,以及許多法節學者都認為台灣存託憑證爭議案件嚴重侵犯人權,有違法律明確性、授權明確性及罪刑法定原則等違憲疑慮。

立法院也遭質疑不修法,有立委曾表示為保障人權,同時不讓曾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現任行政院長陳建仁背負侵害人權罵名,這個會期將會結合朝野立委針對《證交法》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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