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14歲女兒幫母顧檳榔攤慘遭顧客猥褻,受創後罹紅斑性狼瘡。(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高雄一名14歲國三少女,去年5月間獨自幫母親顧檳榔攤,卻遭上門買檳榔的謝姓男子摀嘴後強拉進入廁所猥褻,事後少女極度驚嚇,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並引發紅斑性狼瘡,被害少女母親向謝男及其父母連帶求償120萬元,橋頭地院判賠45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謝男於110年5月23日7時50分許,見被害少女單獨一人在高雄某檳榔攤替母親顧店,先藉機購買商品,待趁少女找零錢時,強行摸臀,並以手摀住她嘴巴,強拉進入廁所,脫下被害人褲子後上下其手猥褻,離開前甚至還恫嚇說會再回來。
謝男事後遭到逮捕,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遭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終結裁定交付保護管束。但事發當時少女年僅14歲、遭受暴力、猥褻行為,造成身心極度受創,經診斷為創傷壓力症候群,甚至因為身心壓力過大,引起全身性紅斑性狼瘡,目前仍治療中。向謝男及其父母連帶求償12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決謝男應連帶賠償母女合計4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