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女「遺產全給老父」 丈夫、2女兒氣炸提告…法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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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江蘇省一名謝姓女子2021年被確診為直腸癌,生病期間住在父親和弟弟家由2人照料,弟弟還為她墊付了部分醫療費用。謝女在患病期間曾手寫遺囑乙份,明確表示其所有金錢財產均由父親繼承,張姓丈夫和2個女兒均不享有繼承權,並將名下1套拆遷房屋和車庫轉讓給父親,過世後卻演變成爭產大戰。

謝女在遺囑中說,丈夫和2個女兒均不享有繼承權。(示意圖/pixabay)

《瀟湘晨報》報導,謝女生前與丈夫育有2女,2021年被確診為直腸癌,生病期間主要住在父親和弟弟家,並由他們照料,弟弟還為她墊付了部分醫療費用。謝女在患病期間曾手寫1份遺囑,明確表示其所有金錢財產均由父親繼承,丈夫和2個女兒均不享有繼承權。

2023年4月,謝女在去世前1個月與父親簽訂房屋轉讓契約,以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的價格,將其名下1套拆遷房屋和車庫轉讓給父親。不久後,該房產即登記至謝父名下。沒想到,謝女去世後,丈夫和女兒卻一狀告到法院,認為謝女生前的房屋轉讓行為損害其合法權益。

原告方認為,雖然房屋登記在謝女一人名下,但當時拆遷份額中有小女兒的份額,補繳的購房款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該房屋的轉讓價格不合理,要求法院撤銷該轉讓行為。為徹底化解矛盾,通州法院興仁法庭深入調查分析,準確掌握了謝女名下的喪葬費、撫恤金等財產情況,為計算可繼承遺產數額並進行分割打下基礎。

同時,法庭邀請村委會、婦聯參與調解,其中婦聯對謝女的2個女兒進行心理疏導、村委會對謝姓父子進行家庭和道德觀念的感化,法庭則就撤銷權、繼承權以及共有財產份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釋明,讓各方明白自身的權益以及界限。

此外,興仁法庭庭長洪峰和承辦法官趙永剛還前往謝家,聆聽各家庭成員的想法、需求和期望,尋找解決問題和平衡各方的可行性方案。多方努力下,謝、張2家的關係得到緩和,並達成調解,案涉房產過戶給小女兒,張家給付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6萬元)差價,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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