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今(13)日是總統大選投票日,依照選罷法規定,政黨與任何人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但有網友爆料,屏東烏龍國小外卻出現疑似「賴蕭配」的競選攤位。
根據該網友在《爆政公社公開版》的放上的照片顯示,作為投開票所的屏東縣烏龍國小,其校門外出現疑似「賴蕭配」的宣傳攤位。但目前尚無後續消息。
而今日上午,國民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鍾小平的競選布條也被民眾拍到,掛在中正、萬華區的多間投開票所外,引發許多民眾側目及不滿,台北市警方據報後已全部拆除。
如果在投票日當天進行各種宣傳行為,有可能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2項「勸誘他人投票」之要件,按犯罪乃人之行為,因此犯罪之認定應對於人之行為為之,倘無行為,不能認定其犯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