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洩密擋潛艦「賣國到了極點」 馬文君不忍了點名這3人:由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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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近日遭指控阻撓潛艦國造案並還洩密,憤而提告加重誹謗。馬文君強調,從未向召集人黃曙光要過任何利益,「如果有我切腹」。馬文君今(3)日在臉書發文,點名黃曙光、郭璽和法務部長蔡清祥,怒嗆「有沒有洩密,交由司法調查」。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晚間在臉書發文點名3人怒嗆有無洩密交由司法調查。(資料照/中天新聞)

馬文君晚間在臉書發文指出,上午國防部長邱國正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稱她是「很認真的委員,沒有揣測哪個人洩密或者冤枉,一切交由法來界定,大家比較公平」。這點她完全同意,有沒有洩密,交由司法調查。

馬文君點名了3個人,分別是黃曙光、郭璽和蔡清祥。首先,她要回應蔡清祥,潛艦案高檢署已經分案調查,朝「外患罪」偵辦,那就請勿枉勿縱,儘速偵辦。因為同樣在今天稍早,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公開了一段爆料郭璽先生的錄音檔,內容是他痛批韓國技協「背叛」,巧芯還預告,錄音檔內容非常可議,直指潛艦國造的弊端,會逐次整理揭露。

馬文君向大家報告,早在去年也接獲相同爆料,而且立即於2022年1月11日,就具名行文法務部調查局請立案調查,不過至今沒有下文。蔡部長也許貴人多忘事?又或者今年才是總統暨立委選舉年,「芒果乾」要留到適當時機,比較好賣?

其次,馬文君要回應黃曙光召集人,根據郭璽先生轉述,你透過共同認識的朋友請他「收手」,又說洩密與我無關。但是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不管你影射的立委,是不是我,又或者軍火商,你不去告發,就是瀆職,就是包庇犯罪。

最後,馬文君回應郭璽,對方控告她「賣國到了極點」,但卻不去舉證告發。我知道為什麼,因為你心知肚明,會被反控誣告,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那就不是你匿名在群組亂罵人,拘役50天,易科罰金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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