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修等於沒修!酒駕修法「僅延長再犯年限」 江啟臣痛批:是要我們容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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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近期酒駕事件頻傳,去年12月高雄一家四口遭酒駕駕駛撞飛,導致一家人天倫夢碎後,台南日前也傳出男子酒後駕駛奪走藝術家的生命。立委江啟臣今(19日)發文痛批,立法院今日要審查酒駕條款,但他卻沒看到建議修正條文,讓他痛批「國人的生命在政府眼裡竟是如此輕賤?」

江啟臣表示,酒駕修法只延長再犯年限,痛批「國人的生命在政府眼裡竟是如此輕賤?」。(圖/翻攝自江啟臣臉書)
江啟臣表示,酒駕修法只延長再犯年限,痛批「國人的生命在政府眼裡竟是如此輕賤?」。(圖/翻攝自江啟臣臉書)

江啟臣今早在臉書上發文,提到立法院今日準備繼續審查刑法185之3的酒駕加重刑罰條款,雖然上次法務部承諾會提出修正條文,但他今天並未看到,只見法務部只提出報告提到要將酒駕致死傷再犯從5年延長到10年,其他都沒有調整,讓江啟臣質疑政府高喊酒駕零容忍,但卻連最低本刑都不願意提高,怒批「國人的生命在政府眼裡竟是如此輕賤?」

江啟臣表示,法務部這次修法僅將再犯期間延長為10年,這也意味著第一次酒駕肇事致死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才能重判到無期徒刑,認為這根本是給酒駕者再一次毀人家庭的機會,「政府是要我們容忍酒駕者一犯再犯奪走國人生命嗎?」

江啟臣也說,蘇貞昌曾說過「酒駕致死同故意殺人」、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過「朝殺人罪方向修法」,但這次修法只有延長再犯年限,刑度完全不調整,完全重蹈之前「有修等於沒修」的覆轍,「政府的酒駕零容忍是在容忍酒駕者一犯再犯、置國人生命安全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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