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觀!不滿闖紅燈被叭比中指回敬 女辯「懊悔時習慣動作」…法官卻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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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對犯行否認到底還硬凹!高雄發生一起女子騎車闖紅燈時,不滿遭其他車輛按喇叭,竟然朝對方的駕駛座比中指,她被告上法院時還否認有做出此事,但比中指全程其實都被行車紀錄器錄下,她依然繼續硬凹比中指只是「懊悔時的習慣動作」。法官審理後將她依公然侮辱罪處4000元罰金,得服勞役。

高雄一名女子不滿被按喇叭,回敬中指一根。(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發生在今年(2022年)5月24日,嫌犯42歲蔡姓女子,於當天上午7時21分許,騎車行經高雄市左營區的博愛三路與新庄仔路口,因為不滿有車輛對她按喇叭,便對按她喇叭的車比中指,事後車輛的駕駛林姓男子報警提告。

警方傳喚蔡女到案,並拿出林男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為證,她坦承有比中指,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的意思,表示當下比中指,因為不小心闖紅燈,覺得很懊悔,才比中指,並不是針對人,但全案鬧上法院後,蔡女就遭法官狠狠打臉。

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的畫面,畫面中清楚顯示,蔡女是用左手往後高舉,朝對方車輛正面車窗比中指,加以侮辱,不採信蔡女被警方偵訊時表示「比中指是懊悔時習慣動作」的說詞,法官也說,比中指為三字經的肢體化言語,強烈含有侮辱他人意思,屬侮辱行為。

法官認為,蔡女只因行車糾紛,以比中指舉動侮辱他人,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又未能與對方和解也無賠償對方損失,且有妨害自由、毀棄損壞等前科,素行非佳;審理後,地院將她依公然侮辱罪處4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蔡女失控比出一根中指得付出4000元的代價,代價可謂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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