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違、臨停人行道最高罰1200元初審過關 民眾可拍照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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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男/綜合報導

明明是行人在走的人行道,你會不會經常覺得走起來總是困難重重,滿滿違停的機車,讓你在人行道上都得用「鑽」的,也難怪就連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稱台灣是「行人地獄」,不過立院今(22日)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汽機車在人行道、人行穿越道臨、違停,最高可開罰1200元,恢復讓民眾拍照檢舉。

立院初審通通人行道違停可檢舉(資料照片/攝自中天新聞)

今年4月份的時候,由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暴增,導致警力不堪負荷,交通部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為46項,其中「紅線、黃線或人行道違規停車」不再受理,但考量台灣機車比例較高,經常出現機車騎上人行道的亂象,加上禮讓行人的觀念不足,據統計,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約3千人,死亡率每10萬人口為12.67,比鄰國來得高。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通過民眾未來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臨時停車和違規停車,臨停可罰300到600元,違停罰600到1200元,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營建署表示,未來人行道上盡量不會劃設停車位,交通部表示,民眾如果發現有汽機車,違、臨停在人行道或人行穿越道,可自行拍照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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