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工時過長!護理師「狠巴男嬰出氣」害腦損傷 遭重判13年…竟還上訴求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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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曾姓女護理師在產後護理中心擔任育嬰人員,但她竟因不滿工時過長,情緒失控,將不滿情緒宣洩在出生僅28天的男嬰身上,不但用力打頭部、多次抱起後重摔,並用力搖晃男嬰頭部、身體,造成男嬰頭部皮下血腫、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經治療後仍有對男童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創,台中地院依重傷害罪判曾女13年徒刑,曾女上訴後遭台中高分院駁回。仍可上訴。

護理師因不滿工時過長,情緒失控,將不滿情緒宣洩在出生僅28天的男嬰身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護理師因不滿工時過長,情緒失控,將不滿情緒宣洩在出生僅28天的男嬰身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曾姓女護理師已從事產後護理工作近7年,她因工時過長、個人家庭經濟壓力等因素,心情不佳,竟在2021年5月11日上午情緒失控,將剛出生28天的男嬰從嬰兒車抱出來,先將男嬰頭部用力撞擊工作台,又多次用手用力揮打男嬰頭部,還將男嬰重摔在工作檯上,之後僅在工作紀錄表上寫「Baby於喝奶時,發現左右臉頰不對稱」,隨即回家休息。

交班護理師之後發現男嬰額部、枕部血腫,連忙通知婦幼診所醫師並進行超音波檢查,並緊急送往台中榮總救治,診斷出男嬰有頭部左前額皮下血腫、顱骨骨折、顱內多次出血等傷害,且出現意識喪失、抽慉、痙攣等癲癇情形。經治療後雖搶回一命,但至今仍有動作發展遲緩、左右大腦多處腦質軟化,活動力、認知能力、反應能力等創傷性腦損傷,恐留下永久性後遺症。

護理之家的監視器畫面清楚錄下曾女施暴過程,曾女也坦承犯罪,台中地院一審依重傷害罪,判曾女13年有期徒刑。曾女上訴請求減刑,台中高分院認為,曾女本身為專業護理人員,僅因工時過長、家庭經濟等因素,就情緒失控對男嬰施暴,事後也只簡單記載「臉頰不對稱」,忽視男嬰安危,犯後也未賠償男嬰家屬,駁回曾女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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