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軍品店遙控縱火案判決出爐 「背包狂人」今到庭聆判: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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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前特種部隊「背包狂人」創辦人劉尚燁去年在內科放置遙控點火裝置縱火遭起訴,劉坦承犯行,士林地院今天(22日)依縱火未遂罪判劉3年10月、持有毒品拘役40天。

前特種部隊「背包狂人」創辦人劉尚燁去年在內科縱火被逮。(圖/翻攝畫面)

內湖瑞光路「J-TECH翔穩」軍品店,去年10月7日打烊後突然起火,警消滅火時發現有汽油漬和遙控電子點火裝置,研判是人為縱火,調閱監視器和查訪被害人後,鎖定劉尚燁涉嫌重大,在國慶日當天搜索他住處,查扣點火線、遙控器、大麻等證物,向法院聲押獲准。

監視器拍到劉尚燁佯裝客人在店內形跡鬼祟。(圖/翻攝畫面)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3歲劉男應訊時坦承與「翔穩軍品」蔡姓負責人有商業糾紛,才會用特種部隊學到的爆破專長,在去年6月上網購買遙控式點火器、火藥水雷進行燃燒測試,並在案發當晚佯裝客人將點火裝置放置店內,趁打烊後遙控縱火。

劉尚燁用遙控電子點火裝置縱火。(圖/翻攝畫面)

該起火警造成店家大量商品燒毀損失慘重,士林地院審酌相關證據,依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罪,判劉3年10月、持有毒品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劉今天到庭聆判,表示自己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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