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醋夫悶死妻水桶裝屍 一審判無期二審輕判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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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2021年懷疑妻子與舊情人有染,一時醋勁大發狂毆妻子並將它悶死,事後將妻子屍體裝進水桶,再跑去與家人聚餐,隔天才向警方自首,法院一審判其無期徒刑,二審法官認為醋夫是珍惜與女兒最後相處時間才未立刻報案,因此改判12年有期徒刑。

醋夫一氣之下悶死妻子丟在餐桌下。(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 2021年11月29日晚間醋夫趁妻子熟睡時,查看妻子手機內臉書,發現妻子與前男友的對話,隔天早上妻子發現手機被偷看後,先是傳三字經訊息給醋夫,醋夫氣得請假跑回家,懷疑妻子出軌「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有看到妳臉書的小帳號了」,妻子僅回「那都過去了」。

醋夫指責妻子背著他與前男友聊天,妻子則說只是回覆訊息,醋夫氣得出拳狂毆妻子,見妻子到底後又跨坐在她胸口,妻子不斷飆髒話揮手抵抗,醋夫最後一手摀住妻子嘴巴,一手捏住鼻子,直到妻子窒息死亡無力反抗才停手。醋夫把妻子屍體裝入大型塑膠袋中丟在餐桌下,聯絡母親幫忙接2個女兒下課,還跟大姊謊稱妻子跑掉了,最後把屍體裝在大型橘色水桶內放置陽台,再回老家與女兒、家人吃飯。

醋夫隔天向警方自首全案曝光,案經法院審理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檢方認為醋夫第一時間稱妻子跑掉,試圖掩蓋犯行因此上訴;二審法院認為,醋夫考量到馬上報警會立刻被警方逮捕,他尚有兩名年幼5歲及3歲女兒,想珍惜與女兒們最後相處時光,託付家人照顧後才能放心自首,且案發後醋夫並未走避逃亡,認為他心中悔悟,故依刑法第62條之規定,減輕其刑為1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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