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酒駕撞死孝順罕病單親爸+行政院前襲警!國民法官判刑7年2月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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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北市忠孝東路行政院前地下道在去年11月14日凌晨,發生22歲男子李佳修酒駕撞死人並襲警遭開槍案,全案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並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台北地院今(28)日宣判李佳修7年2月徒刑,並公布判決理由。

依據北院公布簡要判決理由,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李佳修基於玩樂因素而酒後駕車,以時速100公里高速恣意馳騁在台北市市區道路,且肇事後未於第一時間救助被害人,犯罪手段惡性重大,犯行所生危害至鉅,偵審中雖認罪自白,但仍主張被害人駕車亦有過失,顯未嚴肅看待自身犯行對其他用路人安全造成之危害,復審酌李佳修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再考量李佳修與家人間關係疏離、家庭支持系統稍嫌薄弱,更生可能性稍低。

國民法官綜合上開考量後,認定李佳修刑責應歸屬於法定刑度內中度偏高領域,但檢方具體求刑7年6月至9年、併科罰金30萬-50萬元「稍嫌過重」,小幅度下修調整刑責後,判決李佳修7年2月徒刑。按《刑法》規定,酒駕致死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起訴指出,李佳修2022年11月13日晚間與友人上夜店狂歡,又去酒店續攤,直到14日凌晨4點,李男與友人叫14歲曾姓少年開車載他們回家,中途李男不滿少年駕駛技術不佳,換手坐到駕駛座開車,以4分鐘狂飆4公里的速度在台北街頭狂飆。

李佳修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東往西方向時,未減速至50公里限速、留意與前車保持距離,導致高速追撞前方車輛,導致前車翻覆,前車駕駛王姓男子(24歲)當場受頭胸部外傷併顱骨粉碎性骨折,雖經緊急送醫,仍不幸傷重不治死亡。

而警方趕到車禍現場時,李男竟還對員警揮拳、拉扯,嗆員警「不敢開槍」,並作勢奪槍,員警先對空鳴槍無效,朝李男大腿開2槍壓制。

北院審理期間,李佳修母親出庭求情:「兒子品行不壞!」李佳修也表示:「真的很對不起!」、「為什麼死的不是我?畢竟是我的錯!」李佳修稱自己被羈押不能去靈堂上香,仍有抄經文迴向王男,他允諾未來出獄會按月賠償2萬元給王母。合議庭3位職業法官與3男3女6位國民法官審理後,一審宣判李佳修7年2月徒刑。

王母本月25日出庭時則聲淚俱下表示,她單親撫養3子女,死者是長子,兒子與前妻離婚後獨力撫養1幼女,生前從事油漆工,月入5萬元會固定給家裡2萬元,而兒子其實出生就患罕病「膽道閉鎖症」,醫師說1/3機率活不過2歲,1/3要經常就醫,兒子是幸運的另外1/3,但很多東西不能吃,「努力活著卻被酒駕撞死!」王母表示無法原諒李佳修。北院3位職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審理後,今宣判李佳修7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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