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日前有民眾攜帶2件行李上統聯客運,結果被加收行李費210元,因此指控業者根本「亂收費」。對此,統聯客運也喊冤表示,收取任何費用都是經過公路總局等核准,不敢亂收。實際上業者官網公告查詢,也確實有規定行李總體積參考值大約等同1個32吋行李箱大小,若超過攜帶限制者,統聯客運不執行拒載,改以加收行李票方式。
(圖/翻攝自統聯客運臉書)
據《壹蘋新聞網》的報導,T先生7月初要搭乘統聯客運至台南前,被業者告知要他的2個行李箱28吋加24吋,總計已超過15萬立方公分,因此要加收行李票210元,變相又買了一張半價票。對此,T先生查看統聯公告契約後也指出,上面明明寫不限件數,只限制大小,相同的條款高鐵也是說不限制件數,因此他指控統聯客運違反公告契約,直呼根本亂收費。
對此,統聯客運也強調,收取任何費用如果沒有公路總局等核准,根本不敢收。針對旅客行李都有做相關規定、告示,不可能真的去測量每個人的行李箱有幾立方公分。而當時售票員就真的有去看,如果有2件行李,其中1件超過28吋,就已是大型行李,其餘要再加收一件行李票。
業者補充,由於加載這些行李後,其他旅客無法再上車,如機場客運1台31個座位,但都只販售21張票,因空間有限其他行李上不去,要求行李超額補行李票是因為有10個位置無法載人。
實際查詢統聯客運官網公告,會發現常見問題中有載明隨身行李攜帶之相關規定。其中就有指出,考量乘客攜帶過多行李影響他人乘車權益,自108年2/1起,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73條規定,旅客交運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過30公斤,體積最大以150立方公寸,長度以車箱能容納不妨礙行車安全及旅客上下為限,超過其限制者,得拒絕承運。
至於每人攜帶放置行李廂之行李總體積方面,不得大於150立方公寸(15萬立方公分),換算體積大約等於40*50*75立方公分,須將每項物品長寬高三邊相乘計算,參考值大約等同1個32吋行李箱32*53*88立方公分的大小。
相關規定也強調,因考量場站無磅秤衡量,故以乘客行李總體積作為依據,經站務人員測量評估超過攜帶限制者,為體諒旅客行程順利進行,本公司不執行拒載,改以加收行李票方式,進行超額行李運送服務。行李票計價金額,則以乘客乘車區間之「半票票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