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就中...人妻外遇搞一夜情!小王竟是當年婚宴禮賓 綠帽夫怒告求償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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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屏東一名人夫因妻子子宮外孕,這才發現妻子竟與小王(化名)酒後一夜情,且對象還是當年婚禮上的禮賓人員,讓他氣得提出100萬元損害賠償。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小王需賠償20萬元給人夫,全案仍可上訴。

外遇示意圖(圖/取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妻子於2016年7月結婚,沒想到妻子居然於2021年9月搞外遇,和小王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導致妻子子宮外孕就醫,才讓姦情曝光。人夫氣憤表示,小王還是曾擔任他們婚禮的禮賓人員,雙方非常熟識,結果竟做出這種事,讓他不得不提出100萬損害賠償。

對此,小王辯稱,他們夫妻的感情長期冷淡,並已出現破綻,自己雖與人妻於酒後發生一夜情,但其情節難認重大,請求賠償100萬數額屬過高,應以15萬元以內為相當。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並達足以破壞人夫與妻子間婚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判被告需賠償20萬元給人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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