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被尾隨5天!正妹書記官遭偷拍裙底陷崩潰 被告同事下場超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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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台北地院黃姓法官助理尾隨5天偷拍女書記官裙下風光。(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北地院刑事庭一名黃姓男法官助理,去年8月一連5天在小南門捷運站尾隨偷拍同法院一名正妹書記官的裙底風光,遭後方同事目睹後全案因此曝光!事後黃男遭判6個月徒刑,但女書記官事後身心受創,不敢再搭捷運,決定向黃男提告求償,法院判黃男應賠償23萬餘元,可上訴。此外,黃男因偷拍案付出慘痛代價,不僅被記大過,最後也辭職收場。

黃男在去年8月3日上午,在台北捷運小南門站通往3號出口之手扶梯,緊跟在女書記官身後,並持手機開啟錄影功能伸向她的裙底,藉機偷拍她的大腿、裙底內褲等身體隱私部位。後因其他同事在黃男身後發現黃的形跡可疑,這才提醒她注意,隨後便報警處理。

台北地院依照5個妨害秘密罪將黃男各判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不過,女書記官因為遭偷拍導致身心受創、痛苦不堪,也向黃男提出民事告訴求償醫療、心理諮商等費用,以及精神撫慰金,總額為106萬1910元。

法院指出,女書記官案發後被有憂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持續就診及心理諮商,並當庭陳述,是吃了藥才能出庭,案發至今超過1年,她都不敢再搭捷運,甚至還因此出現壓力性落髮情況。法院審理後,判黃男應賠償女書記官23萬1910元,全案仍可上訴,而黃男也在事發後自行請辭,但法院考績會仍決議給予一支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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