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疑搞上同事!醋男連轟三槍卻淪奧砲…往死裡打卻射偏 他辯:沒有要奪命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在擔任房仲期間,與一名巫姓同事發生衝突,過程中一度以為同事和自己女友有染,氣到失控拿槍連轟對方3槍,不過因火藥量不足加上射偏,沒有釀成命案,陳男一審時依殺人未遂罪被判8年2月,不過他不服上訴,強辯自己只是情緒失控,沒有往死裡打,但二審法院仍不採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懷疑自己女友和巫男搞上,氣到拿槍狂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陳男懷疑自己的女友與巫男搞上,於是持改造手槍前往辦公室叫囂談判,後來更直接掏槍開轟,往巫男的方向連開3槍,當時也驚動到其他同事,所幸陳男的手槍因火藥量不足加上射偏,巫男僅耳朵有擦傷,後來他還想繼續開槍,但遭到同事阻止,最後就拔腿逃離辦公室。

台中警方後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陳男殺人未遂,不過陳男否認,並強調自己只是往巫男的耳朵打去,並非瞄準致命部位,但法官卻認為他近距離朝巫男開槍並連續射擊,顯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最終判決8年2個月。

陳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則認為,陳男已具有直接殺人故意,因感情糾紛向巫男近距離開槍,對社會治安危害巨大,因此仍維持原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