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大陸媒體公佈一宗案件。上海一名男員工在巴黎受訓時,強吻、擁抱一同出差的女同事,被公司解僱。
惟男員工竟辯稱,身處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為很應景、正常,公司則表示是其行為嚴重違紀。最終雙方各執一詞,對簿公堂。
事發於2003年8月,吳某入職上海某電子有限公司,任職研發分部經理,雙方簽訂多份勞動契約,內容規定,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會被解除契約。
2016年3月16日,公司指吳某在法國出差期間,對同行的陸姓女同事實施了不正當的行為,包括超越同事關係的口頭索要親吻請求與肢體接觸。行為違反公司規定,公司決定辭退吳某。
2016年5月16日,吳某向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索賠61.8萬元人民幣(約272萬元新台幣),惟遭仲裁委會反對。吳某不服,遂訴至法院。
不過經過法院三次拒絕吳某的訴訟請求,吳某乃繼續上訴。(星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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