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榨汁姬」女網紅打出買茶送摸胸 法院依猥褻罪判拘役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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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中25歲張姓女網紅今年5月聲稱到飲料店消費,只要說出「找小芸」就可免費摸胸,法院近日判決出爐,依猥褻罪判決張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可上訴。

「E奶榨汁姬」因為攬客手法太誇張,被依妨害風化罪送辦。(圖/翻攝推特)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今年5月,網路化名「榨汁姬」的張女為替新開幕飲料店宣傳,並在推特上發文,民眾來買飲料,說出「找小芸」就可享福利,暗示能夠觸碰胸部,甚至還有男客人消費後在網上分享「真的能摸奶」,秀出兩人合照。事後飲料店總公司怒發聲明,並拔掉該店加盟權,飲料店也僅開幕1周就被迫拆招牌結束營業。

台中張姓女網紅在網路上傳大膽露胸照。(圖/翻攝推特)

檢方認定,25歲張女今年5月16日至21日,推特上無法有效隔絕未成年人或無意接觸、觀覽該猥褻內容的成年人,因此檢方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不過,台中地院認為,張女所為係基於單一犯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社會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論以接續犯論罪。

張女被法院判決拘役40日,緩刑兩年。(圖/翻攝推特)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女連續5天多次上傳、張貼猥褻照片,應是單一犯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應論以接續犯為1罪。她利用高度散布性的網路張貼猥褻影片供人觀覽,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她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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