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小叔覬覦大嫂!溜進房間狂摸、掐脖瞎辯走錯房 法官不採信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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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山(化名),去年1月深夜趁嫂嫂熟睡,偷性騷擾嫂嫂,事後阿山更不認罪懺悔,嫂嫂對小叔提告,法院審理後依法判刑8月,傷害罪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高雄男子深夜溜進嫂嫂房間偷摸小腿和腳踝。(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指出,事發在去年1月23日晚間11點左右,位於高雄市鳳山區,阿山和哥哥、嫂嫂、母親和姪子住同棟透天厝,阿山悄悄進入了嫂嫂房間,坐在她的床邊,偷摸她的腳踝和小腿。嫂嫂被觸醒尖叫,阿山怕被發現,一手摀住嘴,另一手掐住她的脖子,長達一分鐘。當時嫂嫂一直重覆問:「你這樣你哥哥知道嗎?」最終,阿山放開後逃離現場。

事發後,嫂嫂要求阿強寫下悔過書,並搬離透天厝,然而,阿山在悔過書中竟寫下「並未進行任何性侵傷害」,這讓嫂嫂感到極度不爽,因此決定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阿山辯稱當晚因尿急下樓上廁所,回房間時因為昏沉,才會走錯房間,當時嫂嫂尖叫時他被嚇到,所以才會摀住她的嘴巴。

法官認為,阿強已在家中住超過40年,不可能認錯房間,因此不採信辯詞,經審理相關證據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刑8個月,另外掐脖行為依據傷害罪再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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