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人「乾哥哥」廣告車恐被擋 公路總局:不會審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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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國三生命案引發全台關注,網紅小商人日前揚言要租廣告車,將公開涉案人照片及姓名,小商人昨透露,廣告公司表示會被釘,對此公路局表示並未限制也不會審核內容。

網紅小商人針對涉案人設計的廣告看板樣式。(圖/翻攝自臉書Gtokevin 小商人靠北幹古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國三生命案引發社會關注並激起民怨,認為涉案的少年與少女犯案後種種行徑顯示他們毫無悔意,所以案發後網友陸續肉搜2人的社群帳號並強烈批評,偵辦此案的新北地院還因此特別發新聞稿警告,不得揭示少年個資或照片,要求PTT及Dcard等社群下架以免觸法。

網紅小商人昨日在臉書發文。(圖/翻攝自臉書Gtokevin 小商人靠北幹古股份有限公司)

網紅小商人針對此事決定「以暴制暴」,揚言要在廣告車公開犯罪者的照片,但他昨(3)日發文表示,「廣告公司說有官方交代所有大車公司,如果掛我的廣告,會被釘,剛剛又有人發新聞給我說新北市要罰我。我決定再多送你一隻洛杉磯高速公路的T霸,敬請期待,要罰都來。」

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今日下午4時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大型車輛廣告內容妥適性則係屬縣市政府權管,由縣市政府訂定相關法規管理;現行道路安全規則對於車身顏色及加漆標識有相關規定,但並無限制不得張貼遊動商業廣告;強調「涉及商業廣告的廣告內容,則回歸應該遵守各地方政府相關廣告物管理之法令規定,公路監理機關並不會審核內容」。

公路局表示,公路監理機關對於車輛管理係著重於車輛行駛安全,例如對車輛輪胎的檢驗標準等,大型車輛廣告內容妥適性則係屬縣市政府權管,由縣市政府訂定相關法規管理,例如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新北市設置廣告物之汽車管理辦法、桃園市遊動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遊動廣告管理辦法等,並無涉公路監理機關權責範圍。

現行道路安全規則第42條對於車身顏色及加漆標識有相關規定,但並無限制不得張貼遊動商業廣告。如車輛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時,有張貼或漆繪公司、商號自家之標識或圖案無涉商業廣告部分,得併同辦理變更車身顏色登記。

對於涉及商業廣告的廣告內容,則回歸應該遵守各地方政府相關廣告物管理之法令規定,公路監理機關並不會審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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