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紹尹/綜合報導
食藥署今(8)日公布「113年1-2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其中1件「午仔魚」檢出「還原型孔雀綠」0.0024ppm(標準:不得檢出),地方衛生局已依法裁處6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前述產品於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113年1-2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抽驗692件。
抽驗品項中有1件屏東縣「協春水產有限公司」的國產「午仔魚」檢出「還原型孔雀綠(Leucomalachite green)」0.0024ppm(標準:不得檢出),屏東縣政府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2條,依同法第40條之1裁處6萬元罰鍰。
林金富說明,還原型孔雀綠是孔雀綠的主要代謝產物,而孔雀綠是一種合成染料,具有抗菌效果,經動物實驗結果顯示,還原型孔雀綠會造成實驗動物的體重減輕及貧血等症狀,也會導致老鼠基因突變,但目前無證據證實致癌風險。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的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的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