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後過世者也能領6000元!可由遺屬赴指定郵局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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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全民普發現金新台幣6000元領取期限擬至10月底,財政部今天表示,22日(含)以後過世的民眾,若本就符合領取資格,這一資格不會隨亡歿而消失,可由遺屬到郵局代領款項。

財政部表示,22日(含)以後過世的民眾,亦有資格領取6000元。(圖/中央社)

「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正由立法院審查,各黨團同意於24日院會表決處理,完成三讀程序。如果24日表決通過,25日下午將送總統府,一旦完成法定程序,將在總統公布預算案生效後的5個營業日,6000元將陸續撥款入帳。

普發6000元共有5種領取管道,想要直接讓錢匯進戶頭的民眾可上網登記,可採「登記入帳」方式,於22日至26日採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尾數分流登記。22日可登記尾數為0、1,23日為2、3,24日為4、5,25日為6、7,26日為8、9。

此外,財政部表示,普發現金登記開始日(含當日)後過世的民眾,仍可由遺屬在郵局代為領取款項,也就是說,22日(含)以後過世者,仍具備領取6000元資格。

財政部指出,已過世民眾的遺屬需先電洽1988專線,待1988專線確認已歿民眾符合領取資格後,財金公司依1988專線提供的資料,傳真至代領人的指定郵局,協助遺屬領取款項。

財政部說明流程,首先,已過世民眾的遺屬需先電洽1988專線,1988專線人員將確認已過世民眾尚未領取現金且為112年3月22日 (含)後亡歿,並請遺屬提供已歿者的死亡證明及身分證明文件給1988,確認遺屬(代領人)領取現金的指定郵局。

財政部指出,1988將協助把相關資訊交給財金公司進行系統註記,後續1988將通知遺屬至其指定郵局領取現金。

財政部表示,已過世民眾的遺屬,需攜帶亡者死亡證明、身分證件、代領切結書、代領人身分證明正本文件,至指定郵局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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