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陳婕昕/綜合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7日公布「4種申報戶」符合首批退稅範圍,選擇直撥退稅的民眾,退稅款將在7月31日入帳,而未採用直撥退稅方式的民眾,該局將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在有效期間內向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兌領。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7日公布「4種申報戶」符合首批退稅範圍。(示意圖/pixabay)
可以在7月31日拿到首批退稅的民眾有以下四種(符合其中1種就可以):
1、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採用「網路申報」完成報稅。
2、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收到稅額試算並採「線上登錄」回復稅額試算內容,方式完成報稅。
3、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收到稅額試算並採「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內容,方式完成報稅。
4、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的退稅案件。
北區國稅局提醒,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可把握最後機會,在6月26日至7月10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將國稅局寄發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在7月10日前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即可於首批退稅日收到退稅款。
未採用直撥退稅方式的民眾,該局將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在有效期間7月31日至9月30日,向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兌領。7月31日至9月30日
北區國稅局表示,請民眾多加利用帳戶「直撥退稅」,退稅款即可自動撥入民眾指定的存款帳戶,享有快速、便捷又安全的退稅服務。申辦直撥退稅的路徑包含「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