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市府確認中央核准拆除台中電廠既有燃煤機組後,才會核發燃氣機組操作許可。對此經濟部表示,明天將針對拆除燃煤1、2號機組開會討論,盼台中市府同意提前拆除。
台電強調,一期計畫承諾「增2氣、拆2煤」、二期環評承諾「增4氣、拆2煤」,政策始終一致,從未承諾拆除6部燃煤機組。
台電台中電廠新燃氣一期1、2號機,將分別於今年9月底、明年3月正式商轉,並於10月正式啟動既有燃煤1、2號機拆除工程。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中央當初承諾中部「增1氣、拆1煤」;台中市府會確保舊燃煤機組取得經濟部拆煤許可後,才會發放燃氣機組操作許可。
經濟部今天回應,已發出開會通知,明天會議將討論台中電廠既有燃煤1、2號機組拆除,希望台中市府及相關單位同意,將原訂12月的拆除時程提早至10月。
經濟部強調,增氣減煤為經濟部及台中市政府雙方共識,期盼明天會議順利進行,獲各界支持。
台電說明,2018年台中電廠推動一期新燃氣機組更新計畫,環評初審原規劃一期燃氣機組上線後,將4部既有燃煤機組轉備用機組,2021年在經濟部前部長王美花與台中市府協調下,改為拆除燃煤1、2號機組及1根煙囪,燃煤3、4號機轉備用,當時尚未提出二期計畫。
台電強調,此承諾至今沒有改變,並已宣布將於10月啟動既有燃煤1、2號機拆除工程。目前的拆除規劃皆符合環評承諾且具有規劃上的一致性,也從未承諾拆除6部燃煤機組。
關於二期計畫部分,台電說明,台電於2024年環評初審會議上承諾,4部新燃氣機組將於2031年至2034年間陸續上線,屆時將逐步啟動拆除燃煤3、4號機,5至10號機逐年轉緊急備用機組。既有的10部燃煤機組,4部將除役拆除,6部轉為緊急備用,僅於國安、天災等緊急狀況使用,全年測試所需的總用煤量不到10萬噸,低於目前用煤量1%。
台電重申,緊備機組如其名,針對啟動有相當嚴格的限制,台電會恪守環保法規與一貫承諾。
台電指出,隨台中市產業與城市蓬勃發展,整體用電需求持續成長,預估2035年新增用電將上看400萬瓩。市府也深知穩定供電重要性,2021年台中市府環保局新聞稿也說明「中火增燃氣、減燃煤合情合理」。
台電強調,台電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始終以空污防制、增氣減煤、以氣換煤3階段,推動台中電廠減污及無煤化目標。以氣換煤是兼顧台中地區經濟發展與改善空氣品質的最佳解方,也是中央地方的共識,盼台中市府能全力支持電力建設,共同穩定區域供電,打造環保永續城市。(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