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立法院12月8日朝野協商 傳與助訓美軍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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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

行政院在今年9月通過國防部擬具的《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11月20日初審該草案,本周五完成朝野協商後,最快下周二或五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媒體拍攝F-5E戰機降落。(圖/李俊毅攝影)

由於草案擬規範當遙控無人機飛越軍事營區,有危害國防機密資訊之虞,衛哨兵可依指揮官命令,使用武器。也讓「軍事營區」的定義引發外界關注。

國防部解釋,「軍事營區」是指重要軍事設施或軍事機關之駐地;經軍事機關通報相關機關管制之軍事演習或軍事訓練場域,於演習或訓練期間視為軍事營區。「軍事演習或軍事訓練場域」,是指以訓練或測驗為目的而實施模擬作戰行為的空間,如漢光演習、河口防護演訓、海邊登陸操演、戰機訓練及實彈射擊場、射擊目標區、危險區的場地及區域。軍事機關於演習或訓練前通報各機關管制。

據悉,草案規定,未經許可,於軍事營區外對其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或其他偵察行為,足生損害於軍事營區安全,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國防部曾於立法院說明,此法可事後追溯,相關影片、照片刊登媒體或社群後,據以研判是否開罰。

媒體拍攝F-5E戰機降落。(圖/李俊毅攝影)

至於過往常有軍事迷透過無線電監聽塔台通訊,掌握軍機起降時間,在軍機場跑道頭拍攝戰機起降;或是隨隊拍攝國軍地面部隊演習時,以及媒體未經許可下,自行追蹤拍攝重大演訓,恐將挨罰3萬至15萬元罰鍰。

據《聯合報》報導,軍方這項立法舉措,是針對今年漢光演習包括淡水河防等操演期間,來台作為觀察員的美軍行蹤多次為媒體掌握並攝得,在美軍將增派人員大批來台助訓情況下,未來勢須隨部隊操演與訓,草案內容三讀後,將有助軍方管制民眾與媒體的拍攝,維護台美軍事合作機敏性。

而該案「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本周五完成朝野協商後,最快下周二或五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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