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客人吃「口水油」3年賣出6.5萬鍋 惡質火鍋店13人被判刑、賠償2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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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實在太惡質!大陸安徽一家火鍋店為節省成本,竟將客人吃剩下的廢油鍋底提煉加工成「口水油」,繼續給客人食用,持續近3年之久,累計銷售超過6.5萬餘鍋,近日淮南中院二审宣判出爐。

安徽一火鍋店給客人吃「口水油」3年賣出6.5萬鍋。(示意圖/翻攝百度)

綜合陸媒報導,涉事入川毛肚火鍋店於2017年4月開業,是當地知名火鍋品牌,由牛某投資,王某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為節省營運成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間,王某、牛某等人夥同廚師長及後廚工作人員、前廳經理等人,等顧客吃完火鍋後,將含有奶油的火鍋湯倒入放有濾網的桶內,將火鍋的殘渣過濾掉,將浮在上面的油品收集存放,次日,向顧客下單的火鍋中添加,給顧客食用。

至案發時,入川毛肚火鍋店累計販售火鍋鍋底6.5萬餘個。經鑑定、審計,涉案火鍋鍋底銷售金額共170萬餘元人民幣(約745萬元新台幣)。

此前淮南市潘集區法院一審認為,「地溝油」犯罪,是指用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各類肉及肉製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溝油」生產、加工的油脂而作為食用油銷售的行為,對於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本案的「口水油」經認定屬於廢棄油脂,包含在「地溝油」的範疇之內,應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近日,淮南中院二审宣判,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併處罰金125萬元至2000元人民幣(約548萬元至8800元新台幣);同時判決支持安徽省消費者保護協會對涉案火鍋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12萬餘元(約2250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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