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詐騙案件持續攀升,以嚴刑峻法著稱的新加坡擬修法重懲詐騙犯,未來詐騙集團主謀、成員或共犯將面臨強制鞭刑6至24下的刑罰。對此,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卻持反對意見,「台灣已簽署聯合國人權兩公約,若引進鞭刑將使人權評價倒退,絕對不可行。」

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目前對詐騙罪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與罰款,但尚未包括鞭刑。但最新修法草案中,替詐騙集團洗錢、提供身分資料或擔任車手者,最高可處12下鞭刑;若為犯罪集團成員,更可達24鞭。
對此,莊瑞雄指出,台灣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雖然鞭刑可讓民眾宣洩情緒,但從法治角度存在人道問題。他強調,新加坡的鞭刑長期以來遭到國際人權組織譴責,台灣可以採取重刑,但不應實施鞭刑。
「鞭刑可能也沒有教育上的意義。」莊瑞雄表示,雖然詐騙行為令民眾厭惡憎恨,但應從加重刑期或提高假釋門檻著手,若採用違反人權、不人道的方式,將使台灣人權評價走回頭路。他直言,「詐騙犯夠糟糕了,又因酷刑變成不文明的國家」,再次強調台灣不應引進鞭刑制度。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發文表示,新加坡與台灣情況相似,都深受詐騙之害,許多家庭的退休金和畢生積蓄被騙光,引發社會憤慨,新加坡考慮導入鞭刑,是試圖在罰鍰與刑期之外,找到更具嚇阻力的處罰方式。
洪孟楷進一步提到,台灣長期飽受詐騙、酒駕等問題困擾,雖然屢次修法加重刑罰,卻仍無法根治。他表示日前與立法院長韓國瑜前往日本國會交流,借鏡日本政策,未來也將建議前往新加坡,實地了解鞭刑制度對社會治安、犯罪率與民意接受度的影響,作為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