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長黃偉哲23日出席「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頒獎活動,與民眾合影時,因未戴口罩遭衛生局24日開罰3000元,也引發當天多位出席的來賓、志工、學童擔心受罰。教育局長鄭新輝強調,當天活動場域並非市府規範強制戴口罩的場所,只是市長自我要求高、自願受罰,參與志工與來賓並沒有違法規定。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今日(24)上午稱,當天出席活動的教育局長鄭新輝等官員及多位議員,也都沒有戴口罩,將向衛生局提出檢舉,比照市長一樣開罰3000元。
鄭新輝下午則強調,事實上該活動場所為崇學國小體育館,並非市府規範應強制戴口罩的場域,且活動當天學校有宣導戴口罩,志工、頒獎者也都有全程戴口罩,只是因配合拍照或其他因素而短暫未戴口罩,並未違反規定。
鄭新輝也解釋,市長是經民眾反映、媒體報導,自覺應以較高標準自我要求而甘願受罰,因相關報導及檢舉引發參與貴賽、志工的恐慌深表遺憾。鄭指出,防疫工作需要市民共同努力,但也無須過度恐慌,教育局會持續宣傳防疫,遵循規定辦理。
南市自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