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了!噁男見她太可愛「4分鐘內狂吻4次」 爸調監視器畫面一看…傻眼提告: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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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古靜兒/綜合報導

女童太可愛忍不住,他4分鐘內狂吻4次遭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並判刑!新北市曾發生一起「未經同意狂吻女童遭控」的事件,一名政務官的弟弟帶著兒子到淡水某宮廟遊玩時,驚見陌生女童太可愛,於是在沒經其母親和女童的同意下對她又親又抱,最終被檢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對此,法院經審理後,於一審判男子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二審其10個月徒刑,判決經最高院駁回上訴確定。

唐男未經女童和其母親同意,就肆意對她又吻又抱。(示意圖/資料照)
唐男未經女童和其母親同意,就肆意對她又吻又抱。(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唐姓男子在2018年9月19日晚間帶著兒子前往淡水某宮廟遊玩時,巧遇一位陌生少婦同樣也帶著2歲和4歲的女兒到附近共度天倫之樂,沒想到他竟在對方照顧2歲女兒忙不過來時,趁機對4歲女童又親又抱,在短短4分鐘內狂吻女童4次。對此,事後女童父親調閱宮廟附近的監視器畫面後,見唐男的確對女兒有猥褻行為,不僅在臉書上明確表示觀感非常不舒服,「有位男性帶著小孩來玩耍,居然莫名其妙靠近我女兒」,也因此決定提告唐男。

對此,唐男在庭上表示,對行動前未獲家長同意一事相當抱歉,「是我的疏失與不禮貌」,也為此向女童父母致歉。法官在一審審理時,判唐男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然而二審審理時,法官則認為唐男患有躁鬱症,對女童狂抱、狂親前因處於更換藥物過渡期,導致當下輕躁症發作,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都有明顯降低,另考量他犯行後有立刻向女童父母道歉,雙方私下也已以賠償達成和解,因此改判唐男10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則在今(2021)年5月28日駁回唐男的上訴,全案確定。對於二審結果,唐男於判決確定後聲請再審,也於今(3)日在父親、律師的陪同下出席;高院將會再確定是否再審,若確定,則將另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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