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家知名連鎖人文茶館林姓女店長,因台中市消防局要求提供新的防火管理人證書,她太忙無暇辦理變更,竟便宜行事,自行將過期舊證變造日期後提報,消防隊人員查核時察覺有異發現,經核發證書單位提告。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將林女起訴。
中市起家的大型連鎖人文茶館,依規定大坪數分店須遴選防火管理員,慣例由店長去上防火管理人課程,定期提報消防局。起訴書指出,台中市消防局在2018年10月間通知該人文茶館,提供永福店的新的防火管理人講習課程結業證書,如未提出將開限期改善單要求改正,不久即收到人文茶館傳真一份證書。
台中市消防局第六救災大隊查核時發現,該證書發證日期為「106年9月17日」,但是證書編號卻是102年度,而向發證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查證,追查出證書竟是變造。
經調查,中科永福店的前鄒姓店長在2013年9月間參加生展利中心中區服務處舉辦的「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複訓班」,結訓後取得結業證書,調職後,證書仍留在永福店。
林女在2015年間起接任永福店長,因無暇辦理防火管理人變更,直接將鄒男證書的發證日期「102」年,變造為「106」年,以影印傳真提報給消防局。
林女提報變造證書,損害生產力中心結業證書及消防局管理的正確性,案經生產力中心提告,台中地檢署依變造特種文書等罪將女店長起訴。
中時 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