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修憲拼「第3任期」?美司法部長:將是艱鉅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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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長邦迪6日表示,對總統川普而言,要找到合法方式競選第3個總統任期將是「一項艱鉅挑戰」。

美國司法部長邦迪。(資料照/美聯社)

法新社報導,邦迪(Pam Bondi)6日告訴福斯新聞(Fox News):「我希望他能當我們的總統20年,但我認為,他這一任做滿後,可能就結束了。」

美國前總統小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在1930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和二戰期間擔任總統,他違背傳統連當3屆,之後又贏得第4任,但於1945年第4任就職幾個月後因病去世。1947年,美國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總統任期限制為兩個4年。

美國修憲機制是一套雙重程序,修憲可由國會發起,也可以由各州發起。

但憲法修正案需要得到國會兩院2/3的同意,以及全國50個州3/4的批准,政治分析家認為,修憲門檻極高,幾無可能通過。

邦迪說:「這確實是唯一方法,這將是一項艱鉅挑戰。」

許多人認為,78歲的川普要尋求第3個總統任期簡直是異想天開,但他3月31日告訴美國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我不是在開玩笑。」他還說,有「方法」可以實現這一點。

美國總統川普。(資料照/美聯社)

曾任佛州檢察長的邦迪認為,合法取得第3個總統任期困難重重,她的看法似乎與大多數憲法學者觀點一致。

作為一名堅定的川普忠實擁護者,並擔任政府最高執法官員,邦迪的言論具有更重要意義。

美國司法部長邦迪(左)是川普的忠實擁護者。(圖/翻攝自X@WhiteHouse

聖母大學選舉法教授穆勒(Derek Muller)先前指出,1804年批准的第12修正案規定「任何在憲法上不符總統資格者,也不能擔任副總統」。這意味川普也沒有資格再去當他人副手。

穆勒說:「我不認為有什麼『奇怪伎倆』能繞過總統任期限制。」

波士頓東北大學(Northeastern University)憲法學教授保羅(Jeremy Paul)也說:「沒有可信的法律依據支持川普競選第3個任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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